湖北省卫健委因出台一项促进药品入院的目录,受到了市场监管总局的反垄断调查。9月4日,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针对多起案件的专项行动,其中包括湖北省卫健委将26种本地企业的药品列入《湖北省创新药鼓励应用目录(第一批)》,并鼓励全省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这些药品。为了落实这一政策,湖北省采取了绿色通道、台账管理、动态监测以及定期填报和通报等措施。然而,市场监管总局认为,基于药品产地的歧视性政策构成了对行政权力的滥用,限制了市场竞争,并表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
据了解,湖北的这一“应用目录”是在2025年11月发布的。根据调查,目录中涉及的企业以人福医药的品种最多,共计13个,占到了半数;其他还包括健民、东阳光长江药业、远大天天明等多家企业。2025年5月,湖北省人大在审议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报告时提到,2024年全省获批药品注册文号114个,而同年江苏省的新注册药品数量为352个,这样的差距使得湖北推动本土创新药的做法有所理解。但具体措施却显得有些过于激进。
目前,创新药在进入医院时面临较大困难,湖北省此举显然会对其他创新药品的市场空间造成挤压,削弱了健康的市场竞争。这种看似为本地创新药加以支持的政策,其实可能阻碍了更广泛的创新。
名单上的26种药品为何被特别选择?2025年6月,国家医保局与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了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,提出加快创新药品在医疗机构的应用。同年11月,湖北省建立了自己的药品鼓励使用目录,其中包括9种人福医药的麻精类药品。这家企业在麻醉药品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,而通过该目录,湖北省为这些高门槛药品的入院提供了便利,大大降低了医院在用药方面的顾虑。
这些政策的受益者不仅是人福医药,还有健民、东阳光等诸多企业的药品,从麻醉药到中草药再到生物制品,这份目录几乎描绘了湖北重点药企的全景。然而,目录中也包括了一些已经有市场竞争的药物,显示出对本地企业产品的明确偏向,使得其排除竞争的嫌疑浮出水面。这让人不禁思考,该目录是为了推进临床所需的创新成果,还是单纯为了照顾本地企业的发展?
要理解湖北卫健委为何如此迫切推动本地药品,需关注湖北在创新药行业的现状。近年来,湖北的创新药产业发展迅速,自2019年以来,湖北每年均有国家一类新药成功获批,累计达14个,成为全国前列。这表明湖北积累了一定的创新成果,并为进一步产业扩张打下了基础。根据湖北提出的目标,到2027年,生物医药产业的营业收入计划实现倍增,达到2500亿元。
在化学药领域,湖北希望能够培育出15个10亿元以上的大品种,在中药和生物药领域同样设定了宏大的目标。但是在新药获批与市场销售之间,医院的准入和实际应用仍是关键。地方政府希望加速转化创新成果为经济利益,企业也希望将研发成果尽快变现。
按照当前的推进计划,湖北未来可能会推出第二批、第三批鼓励品种,旨在为本地创新药品开辟更快的入院通道,吸引更多企业来湖北投资开发。然而,现有措施面临政策的局限性。国家医保局与国家卫健委的措施要求医疗机构在药品目录更新后3个月内进行调整,强调不得通过药品数量或药占比例影响创新药的使用。
在这样的背景下,湖北卫健委的做法虽然出发点是为了支持本地创新,但却在实践中面临监管的审查和市场反弹,显示出地方在鼓励创新与遵循市场竞争规则之间的复杂平衡。
2026-09-09
2026-09-09